费城。第一联合中心球馆。
大巴拐进球员通道的时候,林峰就听到了。
声音从头顶传下来。不是通过球馆的扩音器,是两万个人类喉咙同时振动产生的物理现象。嗡嗡的,厚实的,带着十二月费城干冷空气特有的沙哑质感。
球员通道尽头,灯光猛地切换。
场馆上方悬挂的巨幅横幅被追光灯打亮。白底红字,每个字母高两米:
“WELCOME HOME, KING OF THE EAST.”
欢迎东部之王回家。
两万名穿着红色球衣的费城球迷同时站了起来。掌声在第三秒达到峰值,然后没有下降。
三十秒。一分钟。两分钟。
林峰从通道走出来。
掌声变成了怒吼。怒吼变成了有节奏的名字——
“LIN FENG!LIN FENG!LIN FENG!”
三分钟。整整三分钟的standing ovation。
上一次第一联合中心出现这种场面,还是1983年摩西·马龙带队夺冠那年。
林峰走到球场中央,抬头扫了一圈看台。
他举起右手,握拳,朝四个方向各点了一下。
然后走向替补席,拿起热身服。
简洁。没有脱衣服秀肌肉,没有对着镜头比心。
大本从他身后经过,拍了一下他的后脑:“受欢迎嘛。”
“嗯。”
艾弗森嚼着口香糖凑过来,歪头看了一眼林峰的左前臂。
衣袖拉上去的时候,底特律那条血痕已经不在了。结痂脱落后,前臂内侧留下一道浅色的疤痕。三厘米宽,十厘米长,在球馆灯光下泛着粉白色的光泽。
“听说网上给你起了个外号。”艾弗森吹了个泡泡。
“什么?”
“疤痕战士。”
林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前臂。
“随便叫。”
他拉下袖子,开始做拉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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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队通道的另一端。
新奥尔良黄蜂队的球员正在列队入场。
拜伦·戴维斯走在第二个。一米九一的身高在NBA控卫里不算矮,但他的肩宽和大腿围度让他看起来像一台压缩过的推土机。
赛前的采访区,一名记者把话筒怼过来。
“拜伦!你对今晚面对林峰有什么准备?”
戴维斯系紧了护腕。
“我不怕他。”他说,语速不快,“但我也不傻到去挑衅他。我看了他东部十场的录像,挑衅他的那些人,后来要么坐担架,要么坐板凳。”
“那么你的策略是?”
“打好我的比赛。”戴维斯拍了拍自己胸口的蜂标,“黄蜂不是一个人的球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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嘟——
开场跳球。大本拨给艾弗森。正常落位。
黄蜂防守阵型收缩到半场,五个人的站位像一张精密的网。
费城第一攻没有打成。
大本挡拆后的空切被贾马尔·马什本提前预判,球被断走。
黄蜂快攻。
戴维斯持球推进。他的运球节奏和其他控卫完全不一样——不是匀速加速,是静止、爆发、静止、爆发。像汽车在市区里走走停停,但每一脚油门都踩到底。
过半场。面对斯诺的贴身防守,戴维斯做了一个极小幅度的体前变向。几乎看不出球路的变化。但他的身体已经从斯诺的右侧切了进去。
大本从底线补防。
戴维斯没有硬攻。球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,落在右翼马什本手里。